點擊次數:更新時間:2017-10-16 09:10:03【打印】
央廣網北京8月18日消息(記者王楷)8月17日下午,中國廣告協會廣告代言人委員會成立大會在北京舉行。
中國廣告協會會長張國華在致辭中說,廣告代言人作為廣告活動主體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廣告創意、品牌塑造、營銷效果、知名度提升等商業行為中發揮著突出的作用。隨著社會的發展,廣告代言人的傳播價值和明星效應突顯,廣告代言的健康、可持續發展,始終是社會關注的話題。中國廣告協會作為全國性的行業組織,本著服務于行業發展、維護合法權益、提倡行業自律的目的,需要針對廣告代言領域成立專門的機構或組織,提供系統完善的服務和引導。
張國華結合實際案例深入淺出地剖析了虛假代言、盲目代言、代言費虛高、被代言以及公益代言不足等目前我國廣告代言行業所面臨的幾大問題。他表示,基于以上情況,中國廣告協會決定成立廣告代言人委員會,將廣告代言領域內的優勢資源組織起來,在倡導行業自律的同時,發揮行業整體效能,服務于自身建設。同時,為了更好地服務于廣告代言人及行業建設,廣告代言人委員會成立執行委員會,負責研究和制定廣告代言人委員會的工作任務、執行委員會的決議、履行相應職責;發揮自身作用、貢獻優質資源,為廣告代言搭建完善的服務平臺。
隨后,會議宣讀了廣告代言人委員會執行委員會組成單位名單、廣告代言人委員會工作規則以及《廣告代言人的法律界定及行為準則》,并介紹了廣告代言人委員會概況,發布了執委會工作計劃。
《準則》中明確,依據《廣告法》,廣告代言人是指廣告主以外的,在廣告中以自己的名義或者形象對商品、服務作推薦、證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廣告代言人也應當確實使用過代言的商品或者接受過代言的服務,不做虛假代言。除了遵守《廣告法》外,廣告代言人從事代言活動,還要自覺遵從“導向”要求,提高守法自律的自覺性。一方面,廣告代言不僅是商業行為,還具有文化和社會層面的影響。違法廣告代言活動,會對社會公眾做出錯誤的引導和示范。另一方面,廣告代言事關公眾人物自身的名譽和價值。廣告代言人只有依法從事代言活動,才能在此基礎上展示出積極、正面、陽光的形象,傳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正能量。
|